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进学院党支部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教党〔2017〕8 号)等文件制度规定,按照“七个有力”的建设目标,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标准。
一、组织建设
1.支部设置。按照有利于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有利于开展党员教育管理服务活动的原则,根据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设置党支部。学院按照学科专业相近的系部设置教师党支部;学院按照本科生、研究生设置学生党支部和研究生党支部;推动在外出进修党员、实习实训党员中建立临时党支部;在一些临时性、阶段性工作或活动中根据需要及时设置临时党支部,实现党的工作全覆盖。合理控制党支部党员人数规模,一般在 30 人以内。支部内部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合理划分党小组。
2.班子构成。党员 7 人及以上的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设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等。党员不足 7 人的支部,一般不设支部委员会,设书记 1 人,必要时可增设副书记 1人。注重选拔党性强、业务精、有威信、肯奉献、善于做群众工作的教师党员担任教师党支部书记。大力推进教师党支部书记“党建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培育工程,推行 “双带头人”支部书记选拔方式,鼓励党员系主任担任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支部书记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教师党支部书记任期内应保持相对稳定。注重配备熟悉和热爱党务工作的青年党员学术骨干担任委员,并作为支部书记后备人选进行培养锻炼。注重从优秀辅导员、骨干教师、优秀大学生党员中选拔学生党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参加 1 次集中学习培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 56 学时。
3.任期规定。党的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 3 年。任期届满应及时组织换届。学院党总支一般应提前 6 个月以书面发函通知等形式提醒做好换届准备,党支部一般提前4个月党总支书面报送换届请示。任期内党支部委员出现空缺时,应及时补选。
二、党员发展教育管理
4.发展党员。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共重庆工商大学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办法》(重工商大委〔2018〕37 号)、《中共重庆工商大学委员会发展党员公示办法》(重工商大委〔2010〕16 号)、《中共重庆工商大学委员会关于实施学生党员素质提升计划的意见》(重工商大委〔2013〕35 号)等文件规定,按照年度发展计划规范开展发展党员工作。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标准,规范程序,完善材料,保证质量。切实做好在青年博士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加大少数民族大学生党员发展力度,同等条件下,适当向他们倾斜。
5.党员教育培训。党支部要充分发挥教育管理党员的主体作用,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要求。制定党员教育培训计划,建立党员教育培训考勤、学时登记制度,党员通过网络选学、“三会一课”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开展学习培训,学习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 32 学时。及时举行预备党员入党宣誓仪式,及时举行新党员培训,学生党支部还要及时举行毕业生党员专题培训。 经常性教育有措施,各种培训有记录。 积极探索利用网络平台等开展学习教育培训的新途径。
6.党费收缴使用。按照《中共重庆工商大学委员会关于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重工商大委〔 2017〕47 号),指定党支部组织委员负责党费收缴,及时核定党员交纳党费,健全党费台账,党员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按照要求及时向党支部党员公示党费收缴及使用情况。
7.组织关系管理。每年 9 月至 10 月对党员组织关系的转接情况进行集中排查,确保不出现失联党员。加强对新进教师和学生党员的教育管理。党员组织关系、入党积极分子接续培养转接工作规范,积极推进党员组织关系网上转接,落实专人做好12371 党建信息平台的管理。
8.流动党员管理。积极开展流动党员网上登记,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确保管理措施要落实到位。
9.对出国(境)学习、进修和研究的党员,要按规定做好保持联系和党籍管理等工作。
10.党内激励关怀。落实学校和学院开展的党内表彰活动,做好评选推荐等工作。定期走访慰问老党员。动态建立生活困难党员台账,定期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及时了解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生活困难党员情况。
三、制度建设及活动开展
11.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每季度至少召开 1 次党员大会,每月至少召开 1 次支委会,每月至少召开 1 次党小组会,党组织书记每学期至少上 1 次党课。“三会一课”应充分体现党组织的政治性,组织活动的严肃性、实效性、方式方法的创新性。
12. 落实主题党日。党支部要按照上级下发的支部主题党日指导性主题,制定支部主题党日安排,提出学习讨论篇目和组织生活基本内容,增强支部主题党日计划性和系统性。主题党日固定时间为每月第三周星期五下午,每次确定主题,组织党员定期开展“三会一课”、集体交纳党费、走访慰问党员、党员志愿服务、革命传统教育等活动。
13.坚持开展组织生活会。每年至少开展 1 次专题组织生活会。会前应广泛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开展党组织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党员谈心谈话,组织党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入查找党组织和党员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整改措施应通过适当方式向党员、师生群众通报公示。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过好双重组织生活,既要参加学院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又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
14.坚持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每年开展 1 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落实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制度,作为表彰激励和处置不合格党员的重要依据。
15.严格落实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制度。每年底开展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采取自上而下的方式,党总支负责组织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对评议考核排名靠后、存在问题较多的支部书记,党总支书记要进行约谈,督促抓好整改落实。
16.切实开展谈心谈话。组织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做到支部委员之间必谈、支部委员与每位党员和党外教师必谈。谈心谈话要坦诚相见,既要交流思想,又要听取意见,指出问题和不足。
四、作用发挥
17.强化政治引领。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把政治方向放在支部建设首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严格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18.团结凝聚服务师生。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与党的建设相结合,把规范管理的严格要求和春风化雨的灵活方式相结合,把解决师生思想问题和解决师生实际困难相结合,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健全党内外激励关怀帮扶机制,使党支部成为团结凝聚师生的坚强堡垒。
19.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贯彻落实学校党委决策部署,重大决策党内先讨论、重大政策党员先知情,教育引导师生党员在日常工作中亮身份、立标尺、树形象,带头攻坚克难,引领带动全体师生积极投身学校改革发展。
五、工作机制
20.民主议事机制。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支部委员会议事规则健全。支部党务公开制度健全规范,党员参与党内事务渠道畅通,党员民主权利有效落实。
21.联系服务机制。广泛开展主题实践、服务承诺、结对帮扶、走访慰问等活动,在推进专业建设、专业学习、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就业创业等方面发挥作用。
22.责任落实机制。按照《党支部工作考核细则》 (附件1)把党支部考核实施办法落到实处。
六、工作保障
23.队伍保障。按照条件配好支部书记,同时要配齐配强支部委员会成员。特别是按照《中共重庆工商大学委员会关于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的实施意见》(重工商大委〔2018〕63 号)要求,切实加强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建设。
24.阵地保障。按照《中共重庆工商大学委员会关于加强党建活动阵地建设的通知》(重工商大委〔2018〕20 号)要求,加强党员活动室和党员教育实践服务基地建设。有条件的党支部可建立单独的党员活动室,可在支部办公室或经常性活动场所悬挂党支部标识,应设置党务公开栏,定期进行公示。
25.经费保障。按照《重庆工商大学基层党组织党建经费管理办法》(重工商大委〔2018〕66 号)和《重庆工商大学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及经费管理办法(试行)》(重工商大委组〔2018〕30 号)管理使用上级党组织划拨的党建工作经费、下拨的党费经费,做到专款专用,严格执行学校财务管理有关制度,经费管理使用规范。
26.档案资料。参照《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归档目录》(附件 2)建立完备支部相关档案资料。
本标准由学院党委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党支部工作考核细则
2.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归档目
附件1:党支部工作考核细则(总分 100 分)
一、支部班子健全,支部人数合理(5 分)
1.支部按时换届,支委会委员配备齐全得 4 分;未按时换届扣 2 分,缺额未及时补选每次扣 1 分。
2.支部人数合理得 1 分。
二、落实“主题党日”要求,严格执行“三会一课”,以及党
建阵地建设情况(30 分)
1.认真落实“主题党日”要求,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好,按要求开展组织生活,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党员活动(20 分);未按要求完成 1 次扣2.5-5分(未开展每次扣 5 分;开展不规范、记录不详实等每次扣 2.5 分)。
2.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情况好(2.5 分);未按要求开展专题组织生活会或开展不规范扣 1-2.5 分。
3.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开展情况好(2.5 分);未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或开展不规范扣 1-2.5 分。
4.按照要求做好党建阵地建设工作,规范开展党建活动(5分);党建阵地未按要求建立扣 2 分,党建活动不规范,外出开展活动未报批等视情况扣 1-5 分。
三、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情况(5 分)
1.有实施方案或计划(1 分);缺实施方案或计划扣 1 分。
2.按照实施方案或计划推进工作,有成效(4 分);未按方案或计划开展工作,根据情况扣 1-4 分。
四、发展党员工作开展情况,党员教育及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和培训情况(30 分)
1.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养和考察情况好,发展党员工作开展规范(18 分);无发展党员年度计划的扣 5 分,发展材料差错多,不规范扣 5-15 分;发展党员程序不符合规定扣 5-18 分,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不好扣 2.5-5 分。
2.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学习培训工作开展情况好,培训学时数符合要求(7 分);未开展学习培训、学习培训学时数不够视情况扣 1-7 分。
3.12371 党建平台党员信息维护及时(2.5 分);党员信息维护不及时,未动态维护党员信息扣 0.5-1 分。
4.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及时规范(2.5 分);转接组织关系不及时扣 0.5-2.5 分。
五、党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情况(规章制度、党费规范缴纳、档案规范管理、材料规范报送情况等)(30 分)
1.党费收缴工作规范,党员按时、足额交纳党费(10分);未按时上缴党费的每次扣 2.5 分。
2.上报材料符合要求,报送及时(10 分);不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报送材料每次扣 0.5-1 分。
3.党建资料丰富,分类科学,归档装订,管理规范(10分);要求建档材料每缺一项扣 0.5-1 分。
附件2: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归档目录
一、上级文件
1.上级下发的有关党建工作文件
2.上级会议材料
3.上级领导讲话材料
二、综合材料
1.年度工作计划
2.年度总结
3.规章制度
4.印发的文件资料
5.支部、党员评优评奖材料
6.相关名册:入党积分子名册、发展对象名册、党员名册、流动党员名册。
三、班子建设
1.党支部设立的请示、批复
2.党支部调整的请示、批复
3.党支部换届相关材料
4.党支部补选相关材料
5.支部委员会名单及支部委员分工
6.支部委员职责
7.支部班子成员学习笔记
8.支部班子成员谈心谈话记录
9.支部班子组织生活会相关材料
10.支部班子成员党建工作联系点材料
四、党员队伍建设
1. 发展党员工作
(1)年度发展党员计划
(2)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的培训材料
(3)发展党员备案、预审、审批等材料
(4)发展党员公示材料
(5)入党积极分子及发展党员档案
2. 党员教育培训
(1)党员教育培训材料(文件、报纸、书籍、讲稿、课件等)
(2)党员学习笔记
(3)党员学习心得体会
(4)党员教育培训有关试卷
(5)党员教育培训学时登记表
(6)支部会议(活动)记录本
3.党员日常管理
(1)党员党费收缴使用相关资料:党员党费缴纳情况表、党费收缴情况汇总表、党费入账凭证、党费收缴使用情况通报。
(2)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清册(市外)、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清册(市内)、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签领备案表、毕业生预备党员发展材料签领备案表、新生党员基本情况登记表、教职工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情况登记表、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存根、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
(3)党内关怀帮扶相关材料
(4)党内表彰相关材料
(5)党内统计相关材料
(6)民主评议党员相关材料:相关学习资料、民主评议党员大会通知、会议签到表、党员自评情况表、党员民主测评表、民主评议党员大会记录、民主评议情况总结材料。
(7)党员组织处置相关材料(一人一档):本人书面申请(申请退党除名)、支部对其作思想工作的相关材料(申请退党除名)、调查核实材料(劝退除名、劝而不退除名)、联系查找记录和综合材料(自行脱党除名)、支部委员会提出处置意见的会议记录、支部初步处置意见的请示、党总支初审材料、学校党委预审材料、支部党员大会记录、支部党员大会处置决议、党总支审核材料、学校党委审批材料。
(8)党代表选举相关材料
五、党建专题工作和重点工作
1.“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2.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
3.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
4.其他专项工作材料
六、思想政治工作
1.政治学习记录(可与支部会议活动记录册合并)
2.政治学习材料
3.政治学习心得体会、理论文章
4.交心谈心记录
5.思想动态分析
七、其他工作
1.党务公开材料
2.群团组织建设材料
中共法学与社会学学院委员会
2020 年 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