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关于转发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
工作方案的通知
学位办〔2014〕42号
有关学位授予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开展2014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2014〕17号),专项评估委托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和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组织实施,现将《2014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方案》转发你们,请依此做好相关工作。
上一条: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学位[2014]4号) 下一条: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国家教育委员会 司法部关于《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章程》的批复(学位[1998]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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