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关于开展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
创优工作的通知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目标。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学习领会全国及全市教育大会、全国及全市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精神,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加强党对高校的全面领导,坚持培育为基、重在建设、典型引领、整体推进,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质量攻坚为动力,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以推动事业发展为落脚点,严格对标看齐,勇于改革创新,努力争创先进,为加快“双一流”“双高”建设、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提供坚强保证,以优异的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二)工作任务。面向全市高校培育创建党建工作示范高校6个、党建工作标杆院系20个、党建工作样板支部100个(其中,研究生样板支部10个)、“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20个,建设周期为两年(2020年7月至2022年6月),以点带面发挥引领带动作用,推动全市高校各级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推动高校党建质量全面创优、全面提升。已入选全国党建工作示范高校、标杆院系、样板支部(含研究生样板支部)培育创建名单和“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的单位,不参与全市“双创”同类项目申报。
二、基本条件
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面向全市高校党委及其院(系)党组织、基层党支部开展,校、院(系)党组织一般应至少成立5年,教师党支部一般应至少成立3年,学生党支部应至少成立1年并在2年建设周期内保持稳定,研究生党支部一般应成立至少2年,“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需为成立3年(含)以上的高校教学科研一线教师党支部。参加培育创建的高校党组织,要按照《实施意见》明确的主要任务及方法步骤,综合评估工作基础,统筹确定建设任务,精心谋划预期成效。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三)培育创建“全市高校党建工作样板支部”
参加培育创建的高校基层党支部,要严格做到“七个有力”。重点应满足下列条件:
1.党的十八大以来,党支部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着力发挥政治引领、规范党的组织生活、团结凝聚师生、促进学校中心工作等方面的主体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突出,师生思想政治工作针对性和亲和力强,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领域取得优异成绩。
2.近三年来,党支部或党支部书记曾获得校级(含)以上党组织的重大表彰,或在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中连续获得“好”或相应等次;至少1名支部成员获评省部级(含)以上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员、师德典型、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教师党支部在“双带头人”支部书记培育、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促进所在学校事业发展等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学生党支部在推进思想教育、专业学习、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就业创业等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已开展党支部整顿工作,取得良好工作成效。
3.近三年来,党支部在党建和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过突出问题,未发生过影响安全稳定的重大事件;党支部成员及支部所在单位人员未出现违法违纪、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师德师风等问题。
4.符合《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基层党支部)》所列其他要求(见附件3)。
三、组织实施
全市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按照申报认定、创建达标、评估考核、巩固提升四个步骤开展。
(一)申报认定(2020年4月—2020年7月)
高校党组织应专题研究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确定本级党组织及所属院(系)党组织、基层党支部申报意向。参与申报的高校各级党组织对照《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对党建工作基础、成功做法、特色经验等进行梳理和总结,统筹谋划2年建设周期和各年度工作目标、实施计划、预期成果,编制经费预算,按类别分别填写《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申报书》(见附件5)《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申报书》(见附件6),并准备支撑材料。相关材料报送前须经学校党组织审核把关。报送要求如下:
1.“党建工作示范高校”项目,限高校党委申报。
2.“党建工作标杆院系”项目,每所高校申报1-2个。
3.“党建工作样板支部”项目,党支部数量在500个(含)以上的,每所高校申报5-6个;党支部数量在100(含)-500个的,每所高校申报4-5个;党支部数量在50(含)-100个的,每所高校申报3-4个;党支部数量在50个以下的,每所高校申报1-2个。重点面向专任教师党支部和本科生、研究生党支部,依托科研平台、重大项目、创新团队设置的党支部要占一定比例。
4.“‘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项目,教师党支部数量在100个(含)以上的,每所高校申报1-2个;教师党支部数量在100个以下的,每所高校申报1个。
5.各高校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十份)、电子版(以光盘刻录形式),于2020年6月15日下午6点前报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干部处,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市委教育工委按照“标准引领、专家评议、实地考察、组织统筹”的原则,对材料进行初审,组建专家组进行评议,择优确定入选对象名单,结合实地考察、随机抽查等情况,按程序进行公示,确定正式入选名单。
(二)创建达标(2020年7月—2021年6月)
入选的校、院(系)党组织和党支部(以下简称各建设单位)要按照各自任务要求,坚持软件建设和硬件建设相结合、统筹规划和分步实施相结合、整体提升和品牌塑造相结合,按计划、分步骤开展培育创建工作。建设期内,创建“党建工作示范高校”,要着重围绕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健全党建工作体制机制等出成果;创建“党建工作标杆院系”,要着重围绕加强政治把关、抓好党建重点任务落实、破除“中梗阻”现象等出成果;创建“党建工作样板支部”,要着重围绕强化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严格“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等出成果;创建“‘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要着重围绕落实党建主责主业、强化政治功能、提升思政工作质量、加强支部班子建设、促进事业发展等出成果。
成果形式包括但不限于:1.成熟有效的党建工作制度体系、机制办法;2.优秀基层党建工作法、典型案例;3.高校师生思想政治工作品牌、育人载体;4.有较大影响力的宣传平台、网络阵地;5.高水平研究论文、专著;6.经验推广示范、辐射带动成效等。
(三)评估考核(2021年7月)
市委教育工委以目标管理和过程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培育创建工作管理考核,对建设单位开展跟踪评估和考核。各建设单位应于2021年5月底前,提交工作总结报告、培育创建成果。相关成果原则上不能少于“四个一”:即,在体制机制、经验举措、方法办法上形成1套可复制、推广的典型经验,高质高效运作1个新媒体平台,制作1个示范点建设微视频,汇编1本示范点建设成果资料。市委教育工委组织专家组在审查总结报告、成果材料的基础上,采取听取专题汇报、实地考察验收等方式进行综合评定。2021年7月,在庆祝建党100周年之际公布评定结果,评定达标的,予以授牌,深化宣传推广;评定不达标的,限期整改,整改效果不达标的取消资格。
(四)巩固提升(2021年7月—2022年6月)
各建设单位根据评定反馈意见,持续推进任务开展,巩固建设成果,提升示范成效,形成常态长效机制。有关建设成果纳入基层党组织书记集中轮训、高校党建典型案例宣传等工作,面向全市高校推广应用。市委教育工委将举办专门培训班,对党建工作示范高校、标杆院系、样板支部和“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负责人进行集中培训,着力提升党组织书记抓党建促发展的工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