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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招生

重庆工商大学法学与社会学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5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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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简介

重庆工商大学始创于1952年,2002年由原渝州大学和原重庆商学院合并组建而成,是一所涵盖经济学、管理学、文学、工学、法学、理学、艺术学等学科的高水平财经类应用研究型大学,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重庆市国际人文特色高校,已形成本硕博贯通的人才培养体系。学校占地面积2896亩,现有3个校区,19个教学学院,教职工2406人,在校学生3万余人。

现有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学2个重庆市一流学科14个重庆市重点学科;智能商务、智能金融、智能会计3个重庆市人工智能+”学科群;工程学、化学、材料科学、环境/生态学4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大学和科研机构排名前1%,学科数在重庆市市属高校中排名第二。在新一轮全国学科评估中,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学排名分别位列重庆市第一、第二。现有20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9个重庆市一流专业5个重庆市特色学科专业群,22个重庆市特色专业,绿色低碳数字经济”2个重庆市产教融合特色优势专业群。目前,学校有应用经济学、统计学、工商管理学3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4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建有1个应用经济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现有专任教师1913人,其中高级职称884人、博士学位983人。建有院士专家工作站,全职聘用欧洲科学院院士1名、双聘中国工程院院士1名;国家级、省部级等各类高层次人才129人,省部级创新团队22个,涌现出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五一奖章获得者、全国师德先进个人等一批优秀教师代表。

二、学院简介

法学与社会学学院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坚持崇法明理 致知笃行院训,围绕一流专业及重点学科建设任务,不断完善教学科研条件,更新教学范式,加大课程建设,提升教学质量。建成模拟法庭、社情民意调查等实验室。在各级法院、检察院、政府部门及律师事务所、社会工作机构、企事业单位等建有50余个社会实践基地。

学院设置了法学、知识产权、社会学、社会工作4个本科专业,建有社会学学硕、法律专硕、社会工作专硕、知识产权专硕4个硕士点。社会工作专业为国家级和重庆市级一流建设专业,法学、知识产权、社会学专业为重庆市级一流建设专业。法学、社会学2个学科均为重庆市十四五重点学科。建有1个市级特色学科专业群、1个市级三特专业。设有重庆廉政与审计治理研究中心等3个省部级科研平台。

三、培养目标与学科专业特色

学院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新文科建设为抓手,以重庆市重点学科、一流专业为支撑,持续加强师资团队建设,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人才需求优化人才培养方案,培养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和扎实的专业基础,熟练掌握相关学科的基本理论和方法,熟悉本学科的前沿动态和发展趋势,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应用型复合型高素质专门人才。

(一)社会学硕士(0303

本专业下设三个二级学科:社会学(030301)、人口学(030302)、民俗学(030304)。作为我校三峡库区百万移民安稳致富国家战略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的重要支撑学科,本专业与中国社会科学院共建 社会学西部研究基地省级科研平台,另设应用社会学研究所,形成社会治理等特色鲜明的研究方向,为全国输送大量优秀社会学专业人才。

(二)法律硕士(0351

本专业下设两个培养类型:法律(非法学)(035101)、法律(法学)(035102)。立足国家及重庆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结合学校学科与学院专业优势,本专业以财经法律为核心特色,设立金融法务、财税法务、电子商务法务三大培养方向,为全国输送了大量优秀法律服务领域高层次专门人才。

(三)社会工作硕士(035200

本专业依托重庆市特殊区位优势与本校社会工作专业优势,构建 “教---做”一体化教学科研模式,凭借丰富的实务教学与科研平台,形成医务社工、社区社工与社会组织管理等特色人才培养方向,为全国输送了大量优秀社会工作专业人才。

(四)知识产权硕士(035400

本学科是基于服务创新型国家与知识产权强国、强市建设的需要,依托学校相关交叉学科优势,是全国首批开设知识产权专硕的学校。与重庆知识产权局共建了“重庆知识产权运营研究中心“省级科研平台,形成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国际治理和技术转移特色方向,为国家和重庆市知识产权建设提供更有力人才保障。

四、拟招生计划及专业目录

专业

拟招生人数

考试科目

研究方向

学制

社会学(0303

社会学学术学位研究生(030301

19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611社会学理论
④803社会调查研究方法

01网络社会与舆情管理
02城乡融合与社会发展
03社会组织与社会治理
04社会工作与社会福利
05人类学

3

人口学学术学位研究生(030302

13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611社会学理论
④803社会调查研究方法

01人口老龄化与社会保障研究
02人口健康与公共政策研究
03人口流动与新型城镇化研究

3

民俗学学术学位研究生(030304

4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611社会学理论
④803社会调查研究方法

01区域民俗
02口头传统
03非物质文化遗产

3

法律硕士(0351

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035101

55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 英 语 一
③398 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
④498 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

01金融法务
02财税法务
03电子商务法务

3

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035102

15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 英 语 一
③397 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
④497 法硕联考综合(法学)

01金融法务
02财税法务
03电子商务法务

2

知识产权专业学位研究生(035400

12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 英语一
③623 知识产权专业基础(包括知识产权总论、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竞争法)
④839 知识产权综合(包括法理学、民法学、知识产权管理)

01知识产权保护
02知识产权管理
03知识产权国际治理

3

社会工作专业学位研究生(全日制)(035200

34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31社会工作原理
④437社会工作实务

01健康与医务社会工作
02数智社区与社区社会工作
03基层治理与党群社会工作

3

备注:1.以重庆工商大学研究生院正式公布的2026年研究生招生目录为准。

2.拟招生人数根据2025年招生情况估计,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的2026年招生指标为准,我校保留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规模及各专业上线生源情况对各专业招生人数进行调整的权利。

五、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5)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报名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六、报名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1016日至1027日(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1010日至1013日,每日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4.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符合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或报考专项计划有关条件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9.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1.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确认要求

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七、报考资格审查

根据教育部规定招生单位和报考点应组织专人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认真审核,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录取,随时发现、随时处理。报考点和招生单位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否则不得准予考试。

特别提示:为避免因学籍或学历问题影响报考,请所有考生在网上确认前自行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进行学籍(应届生)或学历(往届生)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教育部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认证报告》)下载并打印备查。境外学历考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八、考试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1.初试日期和时间

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51220日至21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1220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1220日下午 外国语

1221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21日下午 业务课(二)

2.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3.初试地点:由考生所选择的报考点统一安排(地点以准考证打印为准)。

4.初试有效证件: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二)复试

复试是对考生既往学业基础、专业能力素质、科研创新潜质等方面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在复试前学校将严格采取人证识别及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享受照顾(含加分)政策的资格审核,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1.复试合格分数线:我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我校硕士生培养目标、年度招生计划、生源和总体初试成绩情况确定各学科专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分数线要求的考生可参加复试。

参加专项计划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由学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行确定。

2.复试时间:预计为20263月下旬—4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复试内容:复试主要包括专业笔试、面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以及校内培养单位要求的其他内容。

4.复试形式: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由我院自主确定并提前公布,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少于各学科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5.加试: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跨学科专业复试的考生(不仅限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是否需要在复试中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由我校各培养单位自主确定。

6.初试加分政策按《教育部关于印发〈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52号)相关规定执行。初试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考生,需在复试前向我校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按时提交申请、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弄虚作假、不符合加分政策的,不予加分。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九、调剂

我院将根据招生计划及生源的实际情况,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届时请考生密切关注学校研究生院官网招生管理栏目发布的相关信息。

十、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拟录取后由我校组织进行。我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执行。

十一、录取

(一)我校按照国家下达的招生指标,根据考生入学考试综合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初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权重一般不低于50%),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专业课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理论考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四)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对于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一经录取后,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

(五)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六)被录取的新生(录取资格无效的除外),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的条件、期限等参见我校相关规定。

(七)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其录取资格无效。

十二、学费与奖助学金

学术学位硕士7000//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13000//年。实际学费以上级相关文件核定为准。

奖助学金:报考全日制(非定向)类别,可以根据入学考试成绩择优获得新生入学奖学金。读研期间,享受国家助学金(600/月),参与国家奖学金(2万元/人)、学业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等,并可申请研究生三助岗位。

十三、其他

(一)根据教育部规定,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作弊事实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

(二)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及军队系统的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办法由军队相关部门另行制定。

(三)根据教育部的规定,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四)我校硕士研究生住宿标准有差异,住宿费按实际住宿情况收取。我院研究生就读南岸校区(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19号)。各学科专业研究生实际就读校区以当年报到时学校安排为准。

(五)本简章内容如与国家和教育部文件不一致的,以国家和教育部的文件为准。

联系方式

重庆工商大学法学与社会学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网址:https://fx2014.ctbu.edu.cn/

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19号慧智楼90301办公室

电话:023-62761105

邮编:400067

特别声明:重庆工商大学校内各单位均没有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也没有与任何社会办学机构进行合作办班,请广大考生及家长监督,发现有以上行为可进行投诉,投诉电话:研招办023-62769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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