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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工商大学法学院2019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方案

2019年0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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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做好法学院2019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确保2019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依据《重庆工商大学2019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方案》,结合法学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复试录取的组织管理    

(一)法学院成立以院长、党总支书记为组长的2019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复试录取小组(以下称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小组),在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及工作组和督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完成法学院2019级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小组下设专业课笔试工作小组和综合面试工作小组。专业课笔试工作小组组长和综合面试工作小组组长对专业课笔试和综合面试结果负责。  

(二)开始复试工作前,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小组组织参加专业课笔试工作和综合面试工作全体成员学习上级主管部门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的法律、法规和纪律。每个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必须签订保密协议和责任书。每个人必须搞好保密工作,做好复试命题、印制、考试、评卷等各环节的保密工作。  

各类参加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必须自觉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回避的相关规定。  

(三)复试方式及要求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复试结束后,与复试有关的全部资料交学校研招办保存。  

二、复试录取的工作安排    

)复试资格审查    

按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在复试前进行。学院负责资格审查,请参加复试的考生携带以下材料参加复试:  

1)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网上已开通打印准考证);  

2)《报考攻读重庆工商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考生现实表现材料表》(在学校研招办网页下载)。如因特殊原因复试资格审查时不能提供,拟录取后须邮寄至我院。  

3)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应届生为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身份证原件(军人证)及复印件一份;  

5)在“学信网”上按以下要求(①-③)打印的学籍证明(应届生)或学历证明(往届生)一式两份。  

①应届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②往届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③学信网上不能查询打印的考生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6)考生大学期间的成绩单(应届本科毕业生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生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7)反映考生自身能力与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  

8)若是定向、委培或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还需提供以下材料:毕业后回原单位的需考生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其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的证明;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在职人员考生需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其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的证明等;  

9)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身份参加复试的还应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提交材料在学院网站公布,或也可咨询复试录取工作小组秘书。  

凡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交由权威部门提供的学籍证明(应届生)或学历证明(往届生)材料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因此不能参加复试,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参加复试考生比例及名单确定办法    

1.复试采取差额方式进行。根据拟录取人数与拟通知参加复试人数的比例,以不低于1:1.2的比例选定参加复试考生。  

2.复试名单的确定  

1)凡第一志愿报考我院法律硕士的考生,初试成绩符合教育部《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A类地区成绩要求者,列为通知参加复试考生。  

2)可接收初试报考专业代码为035101和035102的考生调剂,不接收其余专业的考生调剂。申请调剂的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教育部《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A类地区成绩要求。符合上述要求的考生可在研招网调剂系统中填报调剂志愿。根据初试成绩(总分、单科)、培养潜质、综合素养等综合因素,确定拟通知参加复试考生。  

3“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复试,按学校规定执行。  

4)破格考生复试,按教育部的规定执行。  

5)在学校规定时间,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小组在法学院网页公示拟通知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和考生编号。  

(三)体检    

体检时间:2019年3月30日,体检地点:学校校医院  

(四)复试内容、时间及地点    

1.复试内容  

复试由专业笔试、综合面试和外国语听力及口语考试三部分构成。  

1)专业笔试(满分100分,占复试权重的20%)  

根据我院法律硕士培养目标,确定专业笔试科目。  

民法与民事诉讼法:考试范围为民法总则、物权法、债权法、民事诉讼法,权重分别25%。适用于法律硕士(法学)。  

法学综合:考试范围为民法、刑法、宪法、中国法制史、法理学,权重分别25%、25%、15%、15%、20%。其中,民法考试范围为民法总则、物权法、债权法,刑法考试范围为刑法总则、刑法分则。适用于法律硕士(非法学)。  

 专业课笔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综合面试(满分100分,占复试权重的60%)  

综合面试的目的是考察考生知识面、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与能力。综合面试采用口头问答方式进行。综合面试采用考生单独面试或者考生小组面试的形式进行。考生单独面试时,考生抽签提问并回答3—5个。  

3)外国语听力考试、口语考试(满分100分,占复试权重的20%)  

外语听力考试、口语考试由学校外语学院教师负责组织实施与评分。  

2.复试成绩计算  

入学考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按照初试总成绩占70%、复试总成绩占30%的权重计算。即,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 *1/5)*70% +(复试总成绩)*30%。其中,复试总成绩=专业笔试成绩*20%+综合面试成绩*60%+外国语听力及口语考试成绩*20%  

3.复试时间与地点  

复试时间:2019年3月29日下午—3月30日全天。  

资格审查: 3月29日下午14:00-19:00  

   检:     3月30日上午7:00-9:00  

专业笔试: 3月30日上午9:30-12:30    

综合面试: 3月30日下午13:30-18:00  

综合面试时间根据情况可适当延长。  

外国语听力考试、口语考试:时间待定  

复试地点:重庆工商大学南岸校区第九教学楼(慧智楼)  

复试具体时间、地点由法学院通知参加复试的各位考生。请考生关注研招网、学校研招办网页、法学院网页相关信息。  

三、拟录取的名单确定办法    

1. 调剂考生按照入学考试总成绩的顺序,参照初、复试单科成绩,并综合考虑面试小组意见后,择优录取  

2. 学院确定拟录取名单后,由学校审核并公示,确定无异议后由学校发布录取通知。  

四、复试的纪律监督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面监督法律硕士的复试、录取工作,对复试录取过程中的问题实行复议制度。具体办法详见《重庆工商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方案》。  

法学院纪委书记按照学校和学院规定全程监督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投诉和申诉联系电话:学校监察处023-62769741;学校研招办023-62769491。  

五、其      

法律硕士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应严格执行上级和学校规定。  

本工作方案未规定或者与学校、上级规定不一致者,按上级和学校规定执行。  

本工作方案在学校研究生院备案。  

   

   

                                                                                             法学院  

                                                                                           2019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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