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切实推进课程思政教学改革,4月12日上午,法学与社会学学院开展了“立德垂范”示范课堂活动。学院班子成员、系主任、教学督导、结对子的新、老教师等参加了此次活动。
此次开展的示范课有:张译引老师讲授的《特殊群体社会工作》、向往老师讲授的《宪法》、付海鸿老师讲授的《西南少数民族文化与社会》、曾琳老师讲授的《债权法》。
张译引老师以个人经历引入,从社会实践、亲身经历、生活中的发现、媒体网络等方面,与同学们探讨了妇女女性社会工作对象、女性为何失声、女性要完美还是要勇敢以及为什么要谈论女性主义社会工作等问题。通过对女性社会工作的探讨,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培养健康的道德情操和伦理意识。
向往老师向同学们讲述了民主集中制、排除三权分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国家统合的方式与特征体现以及国家的目的等宪法基本知识。通过生动的课堂互动,让同学们更深入地了解国家概念以及国家政治制度,引导同学们积极运用宪法学的知识认识世界、了解社会,从而增强法治意识与职业道德。
付海鸿老师通过视频引入课堂内容,向同学们讲述了民族自治区制度的历史进程、分布和含义,以及外蒙古独立的历史背景和乌兰夫人物介绍。付老师以点带面、深入浅出地讲解了少数民族的文化与社会知识,将爱国主义、民族情怀融入到课堂教学中,帮助学生提高审美意识与人文素养,树立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
曾琳老师由视频案例介绍引入定金有关的法律知识,从定金的意义、定金合同的特点、定金合同的数额和效力、定金与订金的区别这几个方面深入剖析了合同定金相关的法律知识,引导同学们注意日常生活中合同定金的法律效应,不断提升法学素养。同学们踊跃举手发言,积极参与课堂互动。曾老师在教学过程中,不仅注重引导学生学习知识,还注重培养同学们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课后,还开展了课程建设暨课程思政交流会,参与活动的老师们从课程思政、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技巧等方面,就示范课堂开展情况进行了评述和交流。
通过此次活动,充分发挥了优秀教师的“传、帮、带”作用,四位教师从各自专业特点出发,精心设计教学内容,深入挖掘课堂教学的育人功能,积极拓展师生交流渠道与方式,有力促进了教育教学水平不断提升。
(图一:张译引老师示范课堂现场)
(图二:向往老师示范课堂现场)
(图三:付海鸿老师示范课堂现场)
(图四:曾琳老师示范课堂现场)
(图五:课程建设暨课程思政交流会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