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党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10月13日至11月6日,学校第四届党委第二轮校内巡察第二巡察组对法学与社会学学院党委进行了巡察。2023年12月1日,第二巡察组对法学与社会学学院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通报。
一、党委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法学与社会学学院党委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严格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对学校党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学院党委完全拥护、诚恳接受、坚决整改。巡察反馈后,学院多次召开党委会、党政联席会、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市委教育工委有关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学校党委书记在听取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学院党委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院长担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副院长、专职组织员担任副组长,其他党委委员、党支部书记、系主任、科级干部、工会主席、专项工作责任人担任成员,定期听取巡察整改工作汇报,推动落实整改任务。学院制定《重庆工商大学党委第二巡察组巡察法学与社会学学院党委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以及《法学与社会学学院党委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细表》,明确了责任人、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学院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对照检查。
学院党委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以上率下、以身作则,切实将整改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中。牵头成立学院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担任组长,组织召开并主持学院巡察整改工作会议,定期听取学院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汇报,牵头承担重点难点问题的整改任务,督促提醒其他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切实履行分管领域的整改责任。
截至2024年3月29日,巡察反馈的13个主要问题共31个具体表现,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整改28个,长期坚持整改3个;制定了整改措施31项,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整改措施28项,长期坚持措施3项;对2个问题进行了立行立改。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市委要求和市委教育工委、学校党委工作安排方面
1.针对“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存在不足”的整改情况
一是健全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中共重庆工商大学法学与社会学学院委员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办法》,并严格按照制度执行。
二是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严格按照年度学习计划安排表执行,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作出的重要讲话和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断丰富学习形式,加强交流研讨,4次学习会共交流发言17人次,组织开展主题观影学习等特色活动3次。
三是党委书记统筹、分管领导牵头,组织开展了新文科背景下应用型创新型法治人才培养研讨会等活动;院长挂帅、分管领导牵头,与2家企事业单位建立合作关系,赴5家单位走访交流,作为协办单位参与重庆市2024“典护民企,渝法同行”主题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等活动。组织参与2023年重庆市青年志愿服务嘉年华,组织开展“学思笃行二十大,弘扬法治筑安全”国家安全宣讲等志愿者活动8次,用专业知识服务社会,推动学用结合。
2.针对“党委履行核心职能存在差距”的整改情况
一是党委更加重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班子成员的“一融双高”意识不断提高,以实际行动力促学院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党委书记指导教工二支部积极申报全国样板支部,加强对2023年新增校级样板支部——研究生二支部建设的检查指导。书记、院长带领班子成员推动学院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申报成功,其中,党员教师领衔申报,发挥了较好的党员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培树先进和典型,13名党员教师获得全国及市级奖励,17名党员教师积极申报国家社科基金,2名党员教师获评2023年度重庆市社科普及专家先进个人。自巡察反馈意见以来,对典范人物的宣传报道形成了带动效应,党员教师示范引领作用更加明显,各类型科研立项和学术获奖均有增加。
二是开展“党建引领促发展 乡村振兴谱新篇”等主题党日活动、工会活动、各系部教研活动、校友交流活动等近40次。召开党政联席会研究学科融合发展,推动学科专业融合,赴华东理工大学等单位进一步加强学科融合方向的调研论证。通过多种形式的活动与学科专业建设,学院党政领导加强与教师沟通交流,提升教职工的凝聚力。
三是加强对师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党委书记带领班子成员深入课堂、寝室,通过查课听课、开展工会和支部活动等方式与师生充分交流,了解师生诉求,推动教师工作室建设等教职工急难愁盼问题的解决,对个别违规违纪师生加强教育和引导。班子成员积极开展假期家访,参与普法宣传等学生活动,不断增进与学生交流,强化对学生的精细化思想教育。
有效推进课程思政建设。制定《法学与社会学学院课程思政建设实施方案》,通过完善教学大纲与教学内容、推进课程教学模式改革、深化课程考核评价改革、提升教师课程思政教学能力、示范课程建设培育、加强校级课程思政示范专业建设等举措,深入挖掘专业课程中蕴含的思想价值和精神内涵,发挥好每门课程的育人作用。
推动学生就业意识提升。学院从低年级开始抓学生就业工作,开展学长就业讲堂、考研考公培训、考研调剂指导、访企拓岗等活动122余次;召开就业主题班会、组织专场招聘会等加强对低年级学生学业、职业规划引导和就业指导。学生就业率、法考通过率有所提高。学院获评学校第九届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暨首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优秀组织奖”。
3.针对“深化改革,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力度不够”的整改情况
制定《法学与社会学学院教授为本科生上课管理办法》,全面落实教授为本科生上课制度;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联系学生制度,明确领导干部联系班级、寝室、社团、学生结对名单。在学校文件基础上,根据专业特点,制定《法学与社会学学院硕士生导师年终考核实施办法》《法学与社会学学院硕士研究生师生互选注意事项》,细化导师审核、评价标准和流程,明确硕士研究生师生互选相关规定,继续落实学校有关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中期检查等相关制度和统一安排,确保研究生工作有序推进。
4.针对“意识形态工作和防范重大风险还有差距”的整改情况
一是建立健全《法学与社会学学院涉院涉生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加强对研究生招生考试、大型学生活动等重要工作的应急处理。
二是进一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每周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会,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专题研判。完善意识形态制度建设,增强防范化解风险的能力。提醒督促教职工党员通过“学习强国”平台加强学习;寒假开展党员教师“学习强国”学习竞赛,提高教职工理论学习的活跃度。严格履行新闻稿件“三审三校”制度,严把新闻宣传的意识形态关。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5.针对“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的”整改情况
一是学院党委会将学习传达贯彻上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作为重要议题,党委书记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组织召开2次专题会议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严格执行党支部书记例会制度,每月召开一次党支部书记例会。
二是全面梳理廉政风险点,通过集体约谈与个人约谈重点岗位人员和梳理重点领域对应职责、权力的方式,全面排查具有行政决策、人事管理、物资采购、财务管理、项目管理、评优评先等“人、财、物、事”权力岗位工作人员的廉政风险点。建立健全防控措施,针对排查出来的风险点,从加强岗位廉政教育、健全科学决策机制、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加强监督工作等方面,形成有效防范风险的监控运行体系。明确廉政风险点的防控责任,认真落实对每个廉政风险点的预防、监控和处置,做到岗位责任明确、分管领导明确、主管领导明确,层层抓好落实。
6.针对“纪委监督责任的落实存在差距”的整改情况
一是明确纪委书记职责暂由党委委员、专职组织员代行,负责学院纪委全面工作,协助党委书记抓好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落实上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研究部署学院纪委工作,指导学院纪委委员工作,完成学校纪委和学院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是全面梳理廉政风险点,建立健全防控措施,明确防控责任,制定《法学与社会学学院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表》,形成专项监督工作方案2个。开展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国家奖助学金评定、系主任选聘等重点领域专项监督检查6次。开展纪律警示教育2次、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培训4次、党风廉政建设集体和个人约谈6次,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开展假期作风建设监督与提醒4次,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纠正“四风”。
三是制定《法学与社会学学院纪委工作例会实施办法》。党委委员、专职组织员主持召开纪委会议5次,传达了学校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工作会精神、清廉学校建设工作相关专题会精神,研究学院纪委工作计划、专项监督工作方案等。开展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学习4次,集中学习了党纪法规,特别是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观看了警示教育片。
7.针对“班子成员联系师生还不够”的整改情况
一是班子成员通过深入课堂、深入寝室等方式,加强与一线师生沟通交流。班子成员加强听课、查课力度,加强与师生谈心谈话;加大深入寝室走访力度,走进学生寝室开展安全检查、特殊困难帮扶、就业考研指导、心理问题疏导,学院拟成立“社会工作坊”,加强“一站式”社区育人综合体建设。
二是制定《法学与社会学学院系(部)工作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系部的专业建设、学科建设、人才培养、课程改革、实习实践等职责,规范基层教学组织运行,学院从组织建设、学院协同、经费保障等方面支持系部发展。学院和系部开展教研活动12次,培养方案调研4次、教学能力培养2次。学院班子加强与系部、课程组联系,积极回应系部诉求,推动一流专业建设、审核评估等重点工作,搞好有组织的教学研讨,促进系部健康和谐发展。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8.针对“班子自身建设存在不足”的整改情况
一是学院党委会议事决策规范性不断加强。集中整改期内共召开党委会9次,均严格执行末位发言制,会前酝酿和沟通更加充分,议事决策的效率有提高。
二是民主生活会的质量有所提高。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加大民主生活会问题指出的深度、力度,参会成员明确提出批评意见32条,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民主生活会材料进行严格审核,避免出现批评意见重复的情况。
9.针对“人才队伍建设有差距”的整改情况
一是党员后备干部的梯次化培养得到加强,在系主任、教工支部书记换届工作中选拔高学历高职称且具有行政管理经验的年轻教师担任系主任,其中两人兼任两个教工支部书记。在党员、民主党派专任教师中培养后备干部,将高学历的青年博士增选为教工支部委员,在年龄上形成梯队,在专业上均衡布局,学院党委和行政加强对其培养。
二是修订完善《法学与社会学学院绩效考核分配方案》中关于教学部分的实施细则。审议通过《法学与社会学学院系(部)工作管理办法》,加强系部建设与管理,明确系部职能、系主任及系部成员职责,进一步加强对系部会议、教研活动、审核评估、一流专业建设等工作的检查和考核。制定评优工作方案,加强教师对学院工作参与度的考核。
10.针对“基层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存在差距”的整改情况
一是学院先后3次对党支部“三会一课”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在党支部书记例会中3次强调“三会一课”工作要求,开展党务工作干部 “三会一课”业务培训;对党支部会议记录的规范性进行了督查,整改了相关问题,开展党支部会议记录交叉检查;学院在4次党支部书记例会中强调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的要求,并对“主题党日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二是学院先后3次在党支部书记例会中强调党员发展工作规范化要求,对党员发展工作开展了3次督促和检查,对研究生一支部问题进行专项整改;开展了2次党务工作干部“发展党员工作”的学习和培训。
11.针对“干部主动担当作为还有差距”的整改情况
一是由书记院长牵头,带领班子成员多次进行事业发展专题讨论,并广泛调研,征求各方意见,为学院未来发展谋篇布局,探讨学院发展方向和具体发展路径,思考如何进一步建设好2个重庆市级“十四五”重点学科、1个国家级一流专业和4个重庆市级一流专业,以及4个硕士学位授权点。按照相关条件和要求,为未来申报一级学科硕博点立项建设做好准备。学院全面评估“十四五”发展规划的具体实施情况,制定《法学与社会学学院“十四五”发展规划中期自评报告》,找准“十四五”发展规划中期评估中的薄弱环节、关键指标加以重点突破。落实《法学与社会学学院关于深化产学协同育人的实施办法》,推进形成产学实践协同的人才培养模式。
二是制定了《法学与社会学学院本科生实务导师评聘办法》《法学与社会学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多方筹措解决经费问题。组建了课程思政教学团队,发挥教师的主动性、能动性,推动微改革,形成全院参与的积极氛围。成功申报知识产权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情况方面
12.针对“党委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够到位”的整改情况
一是学院党委书记严格落实整改主体责任,领导、督促班子成员落实整改“一岗双责”。制定整改“主体责任”清单,通过会议部署、谈心谈话、实地走访、监督检查等多种方式,推动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主题教育检视问题的整改。
二是落实整改责任人、明确整改时限,压实整改责任,扎实推动整改。召开工作会议,定期研究审计监督发现问题和主题教育检视问题的整改工作,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增强整改工作的执行力。
13.针对“纪委整改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一是学院纪委制定了《关于对法学与社会学学院审计发现问题和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监督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的工作方案》《关于对校党委第二巡察组巡察法学与社会学学院党委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的工作方案》,加强对学院审计发现问题、主题教育检视问题、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整改任务落到实处,以整改的实际成效推动学院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是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整改监督要求,聚焦责任落实,通过查阅文件资料、会议记录和现场走访,与班子成员、支部书记、各重要岗位重点人员、相关人员谈话了解等方式,逐条逐项对学院整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了监督。
三、对长期整改任务采取的重要举措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一)针对“党委履行核心职能存在差距问题:推动学院高质量发在力度不够”的整改情况
第一,提高学院年度考核综合排名,本科生培养、研究生培养、国际合作发展等6项业务工作排名取得了进步。第二,加大了学科专业建设力度,落实了2个市级重点学科建设任务,成功申报了知识产权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法学专业获批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资格。第三,加强了学科融合的调研和论证,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等方面形成了一些优质成果。走访了华东理工大学等兄弟院校学习高质量发展经验,与重庆高新区公共服务局等单位建立了合作关系。邀请了校外专家来院指导学院学科专业建设、科研项目申报等工作。第四,强化科研团队建设,凝练了财经法治、社会政策与法律等科研主攻方向,加强有组织的科研,科研成果产出增多。科研平台加强外联,关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重庆廉政与审计治理研究中心切实推动智库建设。
学院将继续加强法学、社会学学科建设,重点突破终期考核指标中难度较大的任务,推动学院高质量发展。
(二)针对“深化改革,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力度不够问题:深化改革的意识和力度不够”的整改情况
第一,学院领导班子成员深化改革意识,加强了学院顶层设计谋划,按照相关条件和要求,已做好申报一级学科硕博点立项建设的各方面准备。第二,落实好《法学与社会学学院“十四五”发展规划》,坚持把加快建成人才培养标准高、特色专业优势明、服务社会发展能力强的学院作为学院的奋斗目标和努力方向,完成了《法学与社会学学院“十四五”发展规划中期自评报告》。第三,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加强党委会、党政联席会、系部教研活动等对中央和高校教育相关政策的深入学习和研究。第四,推动了法学、社会学学科融合的调研和论证,开设微专业。第五,加强课程思政建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学院将进一步强化班子成员的理论学习,加强深化改革的意识和力度,定期召开党政联席会,研究学院发展方向并推动落实,努力完成“十四五”发展规划目标,根据上级要求,做好法学、社会学学科点建设工作。
(三)针对“纪委整改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落实整改任务还有差距”的整改情况
学院加快落实审计发现问题和主题教育检视问题的整改工作。一是不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引进知名高校博士2人,新晋升正高、副高级职称教师各1人,在“十四五”发展规划中期评估工作中调整优化高级职称教师占比的指标。二是完成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中提出的产学协同育人整改问题。
学院将继续加强高级职称人才的引进与培育,加强对副高级职称、中级职称教师的培养,产出更多高质量的研究成果,努力增加新晋升正高级、副高级职称教师人数。学院纪委加强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整改任务落细落实。
四、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目前,学院巡察整改任务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但整改工作仍需进一步走深走实。下一步,学院党委将以永远在路上的劲头和韧性,驰而不息地抓好整改落实,持续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工作成果,以巡察整改的成效推动学院高质量建设发展。
(一)提高政治站位,扛牢主体责任。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武装头脑,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切实扛牢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继续抓好巡察整改,确保真改实改,改彻底、改到位。
(二)完善工作制度,推动整改任务。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结合巡察整改任务落实情况,以钉钉子精神持续推动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补短板、强弱项、促提升,使巡察整改的过程成为解决问题、破解难题的过程,成为查漏补缺、改进工作的过程,以制度建设保障整改落实动真格、见实效。
(三)切实真抓实干,确保整改实效。对于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设立阶段性目标,确保逐步整改落实到位,按时完成整改任务。对于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要及时进行销号,认真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
(四)深化整改成果,推动学院发展。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推动学院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契机,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要巩固成效、举一反三,要把整改落实融入日常工作常抓不懈,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学院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师生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23-62769418,邮政信箱: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19号,重庆工商大学法学与社会学学院党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编:400067,电子邮箱:fsxy@ctbu.edu.cn。
中共重庆工商大学法学与社会学学院委员会
202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