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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选聘重庆廉政与审计治理研究中心副主任的通知

2025年0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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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科研平台建设与运行管理,提升平台工作效率和研究水平,经研究,决定面向全校公开选聘重庆廉政与审计治理研究中心副主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职数

计划选聘重庆廉政与审计治理研究中心副主任3

二、应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并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水平。

2.认真研究高等学校办学规律,具有从事科研、智库管理工作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工作思路清晰,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工作实绩突出,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

3.坚决贯彻执行学校党委和行政的决定,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具有奉献精神和服务意识,热爱本职工作,能全身心履行岗位职责。

4.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道德高尚,胸襟开阔,顾全大局,严于律己,清正廉洁,诚实守信。

5.具有应聘学科学术方向相关的科研智库工作经历,前期科研成果丰富,学风正派,无学术不端行为发生。

6.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

7.身心健康,年龄55周岁以下,青年学术骨干优先。

三、选聘程序

1.选聘方式。采取本人自荐、组织推荐、群众推荐等方式公开开展选聘工作。推荐人选须由科研平台主任提名,经法学与社会学学院学术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报校科学研究委员会。

2.审查测评。由校科学研究委员会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对推荐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综合测评。

3.评议审议。校科学研究委员会审议拟聘候选人,以票决方式,确定拟聘任人选。

4.聘任。校科学研究委员会发文聘任审议通过人选。

四、选聘要求

请符合选聘条件的人员填写《重庆廉政与审计治理研究中心副主任申请》,于31117:00电子版发送至邮箱715073554@qq.com

 

附件1重庆廉政与审计治理研究中心副主任申请

 

  法学与社会学学院  重庆廉政与审计治理研究中心

                               2025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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