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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学生在首次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中取得佳绩

2018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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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国家取消原有实行多年的司法考试,自今年开始举行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原司法考试每年通过率一般在全体考生人数的10%左右,它素以考试范围广、通过率低被称之为“天下第一考”。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要求更严格,由原司法考试一次考试分为客观题和主观题两次考试,客观题合格者才能参加主观题考试,二者均合格者才通过该考试。

在2018年4月25日由司法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中明确规定法考是国家统一组织的选拔合格法律职业人才的国家考试,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或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者方能报考。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申请律师执业、公证员执业和初次担任法律类仲裁员,以及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顾问的公务员,应当通过法考,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因此,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对学生未来职业发展具有重大影响,也是衡量学校法律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指标。在首次考试中,全国报名人数共60.4万余人。

我校法学院历来高度重视学生职业资格考试,在学院统筹安排下,学院大力狠抓学科建设,不断完善人才培养体系,通过课堂教学引导、法学专题讲座、模拟法庭实践教学、职业资格考试培训、主题班会等方式培养学生职业能力。学院认真组织学生参加首次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我校法学院85人通过主客观题考试,通过率达48.02%。其中2015级法学类专业本科生149人,124人报考,48人合格,合格率为38.71%;在校研究生53人报考,37人合格,合格率为69.81%。首次全国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高通过率彰显我校法学人才培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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